一、在校党委领导下,书记负责本单位全面党组织工作,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。
二、负责召开总支委员会、支部书记和党员大会,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在各部门贯彻执行,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三、负责本总支内处级干部中心组学习,定期组织召开处级干部民主生活会。
四、负责本总支内的党风廉政建设、意识形态、安全教育等工作。
五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具体负责本总支内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。
六、负责思想政治工作。经常听取党员、群众见议和意见,了解、分析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的思想状况,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。每学期向党委上交至少一份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调研报告。
七、负责本总支的统战工作、知识分子工作和保密教育工作。
八、负责做好本总支人员出国、职称评定、晋升等方面的政审、鉴定及把关工作。
九、认真完成校党委布置的其他工作。
十、富有创造性的开展工作,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确保工作的时效性。
十一、副书记在书记的领导下做好分管工作,书记外出时,代理书记主持日常工作。